中共池南区委员会关于落实长白山党工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长白山党工委统一部署,长白山党工委专题巡察组对池南区开展了基层治理专项巡察,并于2022年12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池南区委区政府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履职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池南区党委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党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关于落实长白山党工委城乡基层治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台账》,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于2023年1月30日、31日、5月10召开3次巡视、巡察整改调度会,研究具体问题,推动各责任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6月6日,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1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5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基层治理政策理论学习贯彻不够深入全面。
1.加强党委理论学习。2022年9月27日至28日,池南区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暨“铸魂赋能”共同建设践行“两山”理念示范区干部培训课,学习景俊海同志在全省“基层建设年”推进会议上的讲话,梁彦举同志在基层治理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项巡视巡察进驻动员会上的讲话。12月23日池南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强化干部思想政治培训。2023年3月8日至10日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学习培训研讨班,邀请抚松党校老师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内容,对4个专项工作组、社区(村)“两委”班子进行基层治理专题辅导、培训,强化干部理论、工作能力,用于指导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贯彻落实。
3.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区党委于2023年4月下旬开展主题教育,制定《读书班工作安排》《理论学习实施方案》,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安排7天读书学习,机关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集体学习,提升学习成效。
(二)关于基层治理任务措施针对性不强。
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经池南区党委研究,于2022年12月8日制定印发《进一步完善细化池南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四个专项工作组〈三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将《三年工作计划》工作任务重新进行安排部署,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督导各责任单位严格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以“五化”工作法细化措施,推动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关于研究部署和督导检查不到位。
1.发挥基层治理委员会职能。定期(每个半年一次)组织召开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暨基层建设年活动推进会议,2022年11月3日,组织召开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暨基层建设年活动第二次推进会议。
2.制定工作规则。2022年9月5日经池南区党委研究,制定印发《中共池南区委员会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3个〈工作规则〉的通知》规章制度,明确基层治理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职责。
3.严格执行《工作规则》规定的督办落实、情况报告、调查研究和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11月3日,组织召开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暨基层建设年活动第二次推进会议,2023年1月30日、5月10日组织召开池南区推进省委、长白山党工委城乡基层治理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党工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针对4个专项组重点工作任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稳步推动工作开展。相关工作在区属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关于基层治理委员会调整不及时。
进行组织机构调整,区党委结合实际,于2022年8月18日研究印发《关于调整中共池南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按照工作分工对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成员及时进行调整,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在发生。
(五)关于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基层治理专项工作不到位。
1.完善推进、汇报机制。池南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科学建立健全基层治理“1+4”工作体系进行研究审议,2022年9月5日经池南区党委研究通过,制定印发《中共池南区委员会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3个〈工作规则〉的通知》,常态化召开基层治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具体问题。4个专项工作组根据职责,织召开组内工作会议5次,研究推动工作。
2.完善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池南区党委于2022年12月8日重新研究,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完善细化池南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四个专项工作组《三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将《三年工作计划》工作任务重新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
(六)关于选择性落实基层治理重点任务。
2023年1月28日池南区党委研究,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制定印发《池南区关于落实赋予社区“三项权力”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赋予对社区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参与权的具体措施》、《关于落实赋予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的具体措施》《关于落实对驻社区单位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审核建议权的具体措施》。
(七)关于“基层建设年”活动方案与实际结合不紧密。
完善具体措施,区党委根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池南区实际,于2022年6月13日进一步研究,完善细化《池南区“基层建设年”活动重点任务清单》具体举措,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底前已全部完成。
(八)关于“基层建设年”指导推进机构不健全。“基层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设立综合组、指导联络组和宣传组,指导推动不够有力地问题。
建立健全“基层建设年”指导推进机构,完善“基层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内设机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增设综合组、指导联络组和宣传组,推动“基层建设年”活动有序开展。
(九)关于开展“微心愿”活动不扎实。
加快推进“微心愿”活动,进一步开展在职党员“双报到”及“敲门行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向群众收集“微心愿”,受益群体涵盖一老一小等弱势群体,2022年党员干部共认领“微心愿”50个。2023年上半年党员干部进一步征集“微心愿”5个,已全部办结。
(十)关于涉及基层治理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未经区党委会研究审议。
严格执行《池南区党委议事规则》,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如赋予社区党组织“三项权力”、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采购环卫物资及其大额资金支出等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党委会议研究审议。2023年1月28日池南区党委研究,制定印发《池南区关于落实赋予社区“三项权力”的实施方案》。2023年2月21,区党委对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采购环卫物资进行了集体研究审议。
(十一)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制度文件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1.实施清单化推进。根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体举措﹥实施方案》要求,池南区党委于2022年5月31日研究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体举措﹥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部门,细化措施予以推进。
2.强化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2022年10月,党群工作部指导社区、村党支部分别研究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10月26日,提交党委会研究审议后予以批复实施。
3.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2023年3月1日,池南区党群工作部印发《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通知》,明确工作要点,组织全区各基层党组织举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务干部培训班,系统的培训具体工作流程,对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体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环节进行规范指导。会前,对各党支部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规范、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修改。各基层党支部于3月17日至24日召开2022年度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群工作部根据党建联席点制度,提请党委班子成员列席会议、进行点评,进一步提升了会议严肃性和会议召开质量。
(十二)关于城市党建联盟实体化运行不规范。
1.加强党建联盟业务培训。区党群工作部于2023年 4月11日,在锦江社区组织“两委”成员、相关单位开展培训,提升社区推动党建联盟实体化运行能力。
2.提升城市党建联盟实体化运行。2022年度,池南区锦江社区与10家单位结成共建单位,签署共建协议书,并列出事项清单,全年与10家单位全部开展活动,共开展活动18次。锦江社区在年初与11家单位结成党建共建联盟单位,签署了共建协议书,同时组织召开了1次联盟议事协商会议,开展活动1次。扎实开展“清单立项”“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先锋共育”四项行动。2023年3月22日,各单位的资源清单全部填完,社区党支部整理汇总制定《资源清单》,同时根据《资源清单》列出《需求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
(十三)关于开展“进社区、进网格”活动不扎实。
1.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2月22日,区党委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述责述廉会议,机关党支部书记将在职党员“双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支部书记年底述职述廉测评内容,党委书记对“双进”“双报到”进行点评、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2.强化工作指导。2023年3月1日,党群工作部组织全区各基层党组织举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务干部培训班,针对机关党支部、社区党支部开展“双进”“双报到”进行研究、指导和培训。2023年4月11日至23日,开展第一轮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双报到”,参与活动的党员有33名,入户总数205户。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家中,入户走访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十四)关于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1.推进品牌创建。根据《全区深入开展党支部“品牌创建、典型引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基层党组织开展“品牌创建、典型引领”专项行动。其中机关党支部创建“赓续、传承、奋发”党建品牌;村党支部“壮大集体经济、产业增星领跑”党建品牌;社区党支部“小联盟、大作为”党建品牌。
2.实施“典型引领”。加强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进行经验交流,机关、社区(村)党支部于3月29日举办经验交流会,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见实效。
(十五)关于执行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不到位。
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区党委一岗双责,各按照各自联系点分工,进一步加深基层党建的重要性认识,2022年底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党建联系点5次,开展调研工作,推动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党委于2023年4月13日研究调整《党建联系制度》,党委班子成员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研工作安排,分别开展调研、联系工作。
(十六)关于未制定出台落实社区“三项权力”的具体制度措施。
研究制定具体制度。区党委区2023年1月28日研究制定下发了落实赋予社区党组织“三项权力”的具体举措3个文件《关于落实赋予对社区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参与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落实赋予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落实赋予对驻街区单位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的审核建议权的实施细则(试行)》,报长白山党工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简政放权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十七)关于落实社区“三项权力”培训指导工作不到位。
强化培训指导,2023年2月23日,池南区简政放权专项工作组牵头组织,召开了落实赋予社区“三项权力”的培训指导会议,对《池南区关于落实赋予社区“三项权力”的实施方案及具体举措》进行详细解读,行政服务中心、党群工作部、住建局、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锦江社区负责赋予社区 “三项权力”具体工作的相关领导及业务联络人员参加了培训,着力研究破解我地区“三项权力”落不好、用不好等瓶颈问题,着力熟悉工作流程、工作方法,规范使用各项权力。
(十八)关于网格准入制度执行不严格。
强化制度执行。2023年1月9日,池南区公共服务局制定下发了《池南区网格准入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方案》,同时根据方案于当天(1月9日)组织区直属各部门和社区村召开池南区网格准入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会上要求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并上交自查报告和做出承诺。各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村)职责准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如需社区(村)协助完成清单外事项,将严格按照准入事项审批程序进行事项审批。
(十九)关于综治中心建设保障不足。
加强建设保障和规范。网格治理工作组(区政法办)牵头,按照综治中心规范化和实体运行标准对区级综治中心和社区(村)综治中心进行完善,于2022年12月初对两级综治中心办公场所进行重新调整,对基础设施进行完善,达到标识标牌统一,服务窗口设置合理的硬件要求。建立完善综治中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首问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综治中心运行机制并上墙公开。深化“网格预警、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设立研判室,2022年12月13日制定下发《池南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程,拓展矛盾纠纷处置闭环管理新模式。
(二十)关于执法力量下沉网格作用发挥不明显。
网格治理工作组强化督导调度,牵头各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执法力量进社区进村屯进网格工作方案》,各执法部门充分发挥执法力量下沉网格作用,分别于2022年11月,2023年2月下沉网格,积极主动联合网格人员为老百姓解决需求,提供服务。
(二十一)关于矛盾纠纷化解群众参评反馈机制落实不到位。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长白山政法发〔2020〕56号)规定的矛盾纠纷办理流程,社区工作人员进一步引导事涉群众对责任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二十二)关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不到位。
1.全面排查监控系统。网格治理工作组牵头,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对关东水乡小区监控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全小区共有摄像头67个,能正常使用的47个,损坏的20个,对不能使用的监控设备物业已聘请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2.调整志愿者队伍。池南公安分局按照“警力有限、民力无边”的理念对社区(村)进行指导,充实调整锦江社区和漫江村治安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将网格员、网格警、保安员、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发展为群防群治力量,吸收青壮年参加群防群治组织,调整后社区和村群防群治组织里最大年龄不超过55岁,切实提高社会治安人防水平。
(二十三)关于“三长”激励保障措施未全部落实。
根据《关于印发<池南区城乡社区(村)网格治理工作制度>的通知》,2022年11月8日组织召开池南区社区(村)网格治理工作制度暨社工岗岗位培训会,组织社区(村)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网格工作制度。已落实社区“三长”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从2023年1月起社区实行积分管理制度。区党委3月13日研究强化激励措施,引导区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帮扶,为社区“三长”每人发放1张温泉票,共计121张。
(二十四)关于扫黑除恶法规学习宣传贯彻不深入。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扫黑除恶法规,2022年5月20日制定下发《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及各级党支部学习计划中,提高党员干部知晓率。发放宣传册(300册)、LED屏投放(3块)、张贴海报(20余张)、网格员组建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十五)关于社区网格划分不科学。
进行网格划分调整。网格治理工作组牵头、公共服务局指导,于2022年12月对辖区网格重新进行划分,社区管辖区域划分为3个网格,村管辖区域划分为2个网格。5个网格达到300户以上标准,划分情况已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二十六)关于“红心物业”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建立工作机制。2022年10月20日,党群工作部牵头,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制定印发《党建引领物业治理联席会制度》,将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党组织、物业公司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纳入协调机制,推动物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工作合力。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池南区住建局严格履行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双重责任,加大对物业行业管理的指导工作。2022年11月17日组织物业企业集中培训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14个配套文件内容,督导制定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居民了解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二十七)关于党的组织未形成全覆盖。
1.调整完善业主委员会。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住建局、公共服务局指导社区(村)按照法定程序调整业主委员会成员,2023年2月10日漫江村选举居民业主3名,其中党员2名;2023年2月16日社区选举居民委员4名,其中党员2名。目前, 7名业主委员会委员中党员4名,达到党员占多数的要求。
2.建立复合型党支部。根据物业企业没有党员实际情况,党群工作部请示上级组织部后,依托社区党支部组建物业公司复合党支部,由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兼任书记。经党工委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研究、调度,在全区物业行业建立党支部。
(二十八)关于推动物业行业监管工作不扎实。
1.细化责任分工。区党委2022年12月8日研究,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制定印发《进一步完善细化池南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四个专项工作组〈三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将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公共服务局、住建局和社区重新认领物业治理重点工作任务,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中,明确物业管理应由社区负责和参与监督管理、议事协调等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在上级物业治理工作组指导下,区住建局严格履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双重责任,区党委于2022年9月5日研究,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池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及职责的通知》,对池南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职责进行调整,明确池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属于池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行使涉及物业、环卫管理监督职责,与市政综合科合署办公,加大对物业行业管理指导。党群工作部指导社区党支部推进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公共服务局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指导社区居委会按《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居民自治程序调整业主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业主委员会 7名业主委员会委员中党员4名,达到党员占多数的要求。
(二十九)关于物业治理工作缺乏制度机制保障。
根据《长白山管委会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印发的《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物业治理联合执法部门常态化巡查制度>的通知》,2022年9月14日,池南区制定印发关于建立物业执法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常态化巡查机制。物业治理工作组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物业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研究印发2023年《关于建立2023年度联合执法部门常态化巡察的通知》,成立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个执法部门职责,每半年进行一次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
(三十)关于宣传贯彻和执行省物业管理法规不到位。
1.开展宣传活动。2022年11月17日,公共服务局牵头、社区开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和贯彻工作,组织物业企业和小区居民集中宣传培训《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14个配套文件内容,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学习省内法规、掌握物业管理要求,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引导居民了解物业管理活动中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
2.开展从业培训。2023年1月28日,池南区人社局制定下发《池南区关东水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开展理论知识、专业培训、岗位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三十一)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体巡访关爱不足。
加强巡访关爱工作。漫江村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巡访关爱力度,严格按照“根据居民老年人生活状况,巡访频次可执行周访、月访和季访,特殊情况下可增加巡访次数”的规定。在重新调整划分网格基础上,加强网格服务人员力量,加大巡访频次。对本村43位独居、留守、空巢的特殊困难老人生活进行分类,其中15户重点特殊困难老人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访,帮助有需要的老人代买代办。对一般独居老人每周、每月进行巡访,帮助代买代办。工作人员巡访过程中发现难以解决问题,立即向村委会报告解决,确保独居在家、疾病缠身的困难老人遇到突发状况得到及时救助。
(三十二)关于“三资”管理问题比较突出。
1.强化乡村治理制度的落实。区党委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会议,漫江村党支部书记将执行“四议两公开”作为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推动村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公共服务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指导,漫江村完善了“四议两公开”相关制度。
2.制定“三资”内控制度。城乡基层治理办公室调度,经发局指导漫江村进一步落实村民自治制度、“三资”管理制度,村“两委”班子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研究起草《漫江村“三资管理制度》,报经发局审核。漫江村于5月4日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制度上墙,正式实施。
(三十三)关于安排部署村(社区)职责准入工作不严谨,相关部门缺乏责任任担当,工作相互推诿。
池南区将“社区(村)职责准入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共服务局,由该局进行准入审核,领导小组进行准入审批。杜绝村(社区)职责准入工作由不同部门负责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推动社区(村)准入工作延伸做实。
(三十四)基层治理成效考评工作落实不到位。
1.建立考核体系。区党委于2023年1月28日研究,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印发《池南区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考评方案》,对全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4个专项工作组、社区、村基层治理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2.落实工作评价。2023年2月22日,区党委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会议,将落实城乡基层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纳入社区(村)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
(三十五)关于统筹督察检查和清理规范基层工作项目不到位。
进行排查清理规范,2022年12月13日,公共服务局制定印发《池南区清理规范社区证明事项不到位问题整改方案》,组织社区(村)召开池南区民生服务专题整改会议,会上要求社区(村)开展排查自查,上交自查报告,明确开具证明事项,严格按照《长白山管委会“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行全部清理,同时坚决杜绝签订各类《责任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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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南区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