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推进我区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改革,按照《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2〕13号)要求,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应进必进”。经过部门梳理确认,动态调整形成《池南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截至2026年5月7日,《负面清单》涉及池南区管委会1个部门5项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
现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联系人:刘京兴;联系电话:0439-5071017)
池南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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