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区党委、区管委会文件、文稿起草、拟发,上级党委、管委会公文文电的办理,承办下级请示报告;
负责区党委、区管委会会议安排及会议记录,落实区党委、区管委会班子交办事项,确保区党委、区管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等工作;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及全区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落实好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决议;
负责外事、节能、依法治区、政策研究、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印信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公车管理、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
参与和协调全区性工作会议的会务安排、重大活动及重要接待的组织工作;
纪检巡察联络职能挂靠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二)对上承接部门
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工委、巡察办
(三)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7个(综合科、秘书科、文电机要科、行政后勤科、综合信息科、公车平台、纪检巡察联络科);编制33名(含公车平台编制9名、保洁4名,保安4名),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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