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创业、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入的工作职责
划入原社会事务局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
2.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公务员管理工作职责到党群工作部。
(三)对上承接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4个(人事劳资科、劳动保障和监察科、档案编制科、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科);编制9个;领导职数1名(1名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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