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和利用;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面落实推进林长制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二)对上承接部门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6个(规划科、用地管理科、地籍科、综合监察科、林业矿产科、不动产大厅);编制12名;领导职数2名(1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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