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和利用;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到经济发展商务局。
2.划入的工作职责
划入原规划建设环保局规划管理、地理信息测绘工作职责。
(三)对上承接部门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5个(规划科、用地管理科、地籍矿产科、综合监察科、不动产大厅);编制10个;领导职数2名(1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
吉公网安备 220621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