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财政预算、负责财政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金融以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对上承接的部门
财政局、审计局
(三)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5个(预算综合科、评审中心、非税科、固定资产管理科、审计科);编制14个,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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