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刘 辉
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团体等相关工作;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联系残联等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等工作;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红十字会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职责到党群工作部;
划出文化、体育、教育、科技、文物工作职责到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划出救灾、应急储备物资收储工作职责到经济发展商务局。
(三)对上承接部门
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3个(民政综合科、社会救助科、卫生计生综合科);编制9个(包括医院院长、社区书记);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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