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循环发展、统计、价格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域内外经济形势,提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负责编制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投资项目审核报批;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乡村振兴等工作;
负责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水电、水库移民、畜牧业管理等工作;
负责落实交通局业务等工作;
负责农村审计工作、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对上承接部门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统计中心
(三)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10个(综合科、经济运行科、商务科、物价统计科、乡村振兴科、农业科、水利科、交通科、项目中心投资科、经管站)。编制12名,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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