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及管委会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水利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负责全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三、负责组织知识水功能区管理,监测河道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和供水工作。
四、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骨干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掌握历年的旱涝情况,制定全区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规划。
五、负责渔业管理和水产站工作,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及行政执法工作。
六、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管理河道清障、采砂等工作。
电 话:0439-5029052
办理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办公大楼3楼
吉公网安备 220621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