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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南区委员会关于供热供水领域专题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 发布日期: 2022/09/08 03:21     来源:          打印 收藏

  根据党工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5日至12月15日,长白山党工委专题巡察组对池南区开展了供热供水领域专题巡察。4月7日,党工委供热供水领域专题巡察组向池南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政治担当,层层落实整改责任。 

  (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池南区党委充分认识和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意义,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首要任务抓牢抓实,党委班子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党工委巡视工作规定》,通过学习,区党委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班子成员对履责担当的纪律要求更加清晰。 

  (二)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突出问题导向,池南区区党委精心研究整改措施,于 4月14日、4 月27日两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制定3个方面7项19个具体问题19项整改措施,反复修改完善,于4月20日党委会议研究通过《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报长白山党工委巡察组、长白山纪检监察委员会第一监督检查室及组织部干部科征求修改意见建议后,于2022年4月28日印发《中共池南区委员会关于长白山党工委供热供水领域专题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于2022年7月21日上报《中共池南区委员会关于长白山党工委供热供水领域专题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为确保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池南区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为副组长,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的落实长白山党工委供热供水领域专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协调、沟通和督导等方面进行规范,为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从严落实整改责任。池南区党委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的同时,把整改事项、整改措施逐条落实到班子成员、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和具体责任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要求有关单位尽快制定相关制度,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五)强化落实报告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制定的19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13项,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1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整改6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4项。 

  二、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对中央、省委和党工委关于供热供水领域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池南区党委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有关巡视工作批示精神和党工委有关供热供水领域巡察工作讲话精神等作为贯彻整改全过程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供热供水领域专题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两次召开党委会,带头研究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做到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关于供热供水管理职能责任落实方面。 

  1.在行业监管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1)未按照《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建立供热服务规范化考核体系,未对漫江供热公司、池泉供水公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考核标准体系。池南区住建局根据《关于开展城镇供热规范化服务考核的通知》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供热管理办法》于2021年10月份建立了池南区供热考核标准、体系。二是开展年度考核。2021年冬季供暖期结束后,按照《吉林省城镇供热规范化服务考核标准》于2022年4月15日对供热公司开展了年度考核。2022年4月15日组织人员按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开展了供水考核。 

  (2)未严格规范供热企业维修服务行为,也未制定供热供水公用事业有关服务标准,对供热供水企业收费、维修、服务等行为缺乏日常监管与指导。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服务标准。住建局于2022年5月修改完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泉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标准》和2022年6月修改完善《漫江供热公司供热服务规范》,确保供热、供水服务质量达标。二是补充完善相关维修、维护记录。漫江供热公司将2021年10月15日供暖季以来接到来电、来访报修记录共计130个,全部处理完毕。对报修处理记录进一步完善,增加用户验收签字及满意度评价,确保维修工作及时有效。 

  (3)对供热企业安全监管不严不细,流于形式。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特种设备检验。住建局接到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立行立改,按照锅炉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为一年一检要求,2021年8月联系长白山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池南区供热公司进行了设备检验,2021年9月长春锅炉检验所到池南区漫江供热公司进行了检验。2021年9月7日吉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正式报告。二是加强行业监管。住建局根据工作职责,每月对行业监管企业进行随机巡检。 

  2.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缺失缺位问题。 

  (1)未严格履行股东职权及监管职责。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企业管理架构。池南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作为红柳集团的出资人,指导、监督红柳集团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架构,于2022年4月27日组建党支部;于2022年4月份成立董事会和设立监事会。强化决策程序,于2022年4月份起草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了报批程序,并对重大事项报批进行严格监管。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为强化国资监管,区党委研究于2020年9月29日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财政局业务科室,于2022年2月16日研究通过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体制机制、人员配备等事宜,财政局于2022年6月24日制定了国资监管主要职责,根据职责,强化对区属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 

  (2)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池南区管委会未对供水企业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池泉供水公司正在使用的消毒等附属设备无法确定资产来源,至今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国有资产登记。池南区供水企业是由管委会建管中心负责建设,企业资产在长白山管委会建管中心。2022年5月12日管委会建管中心、区住建局陆续将给水系统改造、供水管线工程档案移交池泉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待全部完成交接后,池南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履行登记手续。二是加强监管。登记完成后,池南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计划安排:2022年12月30日完成。      

  3.在项目建设及采购方面存在不合规问题。 

  (1)工程合同签订不合规。池南区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项目-10KV电源新建工程中标时间为2017年8月19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且合同约定工期与中标通知书规定工期不一致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相关合同。该问题属于合同日期填写错误,池南区住建局于2022年4月10日联系施工单位到池南区重新签订了合同。二是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池南区住建局强化施工管理工作能力,对在建项目的施工等各环节,严把程序关、合同关、质量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工程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提前使用。池南区集中供热项目已于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办理相关验收手续。2022年6月6日,池南区住建局已办理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并于6月13日上传管委会住建局工改系统申请联合验收,管委会政务大厅接件后反馈,按照工改系统2020年新规定须补办水保手续,经与长白山管委会水利局沟通进行补办,目前正在办理中。二是严格履行工程施工、验收程序。池南区对在建项目进一步梳理了工程、项目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完善,今后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工程建设手续不全,合同内容不完备。池南区集中供热换热站及支线项目已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目前仍未取得环评批复、建设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手续,属于未批先建。且施工合同内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合同价格形式等关键性条款缺失,工程质量保修书未盖章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办理相关项目手续。池南区集中供热换热站及支线项目原建设单位为池南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后因权属问题将建设单位更改为池南区全资国有企业漫江供热有限公司。需由漫江供热有限公司重新摘地,项目手续全部需要重新办理。由于该项目未办理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已建成,目前正在推进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对该项目进行处罚,池南区住建局于2022年5月6日委托测绘公司对该项目用地面积进行测绘,于6月7日向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报材料,待处罚完成后办理后续手续。二是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池南区进一步强化了项目施工管理,凡是新建项目做到无手续不开工,严格按照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计划安排:2022年12月30日完成。 

  (4)燃煤采购未履行招标程序。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确保大宗商品采购质量。为保证2021-2022年供暖季用煤并节约燃煤成本,漫江供热公司于2021年5月经与4家原煤采购公司进行询价后,上报党委会并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与2020-2021年供煤中标单位沟通协商,确定燃煤价格。供煤单位保证供煤质量:发热量3900大卡以上,全水分小于12%,挥发酚大于40%以上,灰分不大于35%,含硫量小于1%以下。二是严格依规履行采购程序。2022年6月24日,漫江供热公司将今年燃煤采购需要上报区党委研究,委托进行招投标,池南区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漫江供热公司履行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 

  (三)“只跑一次”“放管服”等利民利企改革政策落实方面 

  对老城区供水管网漏损问题推动解决不够有力。池南区纳入规划区域的老城区目前尚有100余间住房,常住居民35户,现有供水管道年久失修、漏损严重。2021年2月起,池南区对该区域实行每日限时供水,未从根本上推动解决“跑冒滴漏”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整改情况:一是查找管网漏点。2022年5月12日管委会住建局监管中心已经将池南区供水厂一期交付给池南区,经排查,已找到管网漏点几处,查找完成。目前池南区管网普查及智能化改造项目、老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已上报管委会经发局,且尚未批复,争取在2022年专项债项目中添加该项目,待资金到位后实施。二是加强老城区(棚户区)征收工作。池南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加快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房屋征收工作,目前完成征收 6户。计划安排:2022年12月30日完成。 

  (四)供热供水领域重要环节权力运行方面 

  1.未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1)未按要求收取污水处理费。 

  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整改情况:池南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21年11月根据2021年5月17日、2021年11月3日党委会决定,将排污费纳入水费当中一并收取。 

  (2)取暖费催缴不力,国有资金回笼受阻。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催缴力度。供热公司于2021年10月份共发放取暖费缴费通知单共20张。目前,已催缴完成2019年度9户住户的补缴取暖费;2020年度11户住户和2家工企的补缴取暖费。催缴期过后,将收取滞纳金,对部分联系方式变更、无法进行有效催缴的用户,供热公司将于2022年取暖季暂停供暖服务。二是研究为企业纾困措施。经2022年6月24日党委会研究,为扶持企业渡过难关,对区属企业给予免除取暖费用,对应收缴单位继续催缴,如到期后取暖费仍未补缴,将给予停止供热服务。计划安排:2022年10月30日完成。 

  2.违规挪用集中供热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追缴违规拆借资金。2021年11月12日池南区财政局、漫江供热公司立行立改,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职责,督导讷殷文化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国有控股)、漫江圣水温泉有限公司(国有控股)返还借款,两笔款项已追回。二是强化国资监管。财政局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区属国有(控股)企业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对供热供水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 

  (1)池泉供水公司财务报销中存在使用不合规原始凭证报销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池泉供水公司2022年4月10日对不合格原始凭证退回,并重新开具含有机打明细的发票。二是强化财务管理。池南区财政局对池泉公司指导,督促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及原始凭证审核工作,要求采买人员索要发票附件为机打明细并认真审核发票明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供水公司多付二次供水服务费的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合同。池泉供水公司与关东水乡物业公司《关东水乡小区二次供水服务承包合同》于2018年12月31日合同终止。2019年1月25日支付2018年第四季度服务费属于合同到期之后付款。二是厘清供水用电。池泉供水公司于2019年初申请对电表进行分立,2019年2月水务公司电费原始凭证一张为供水厂电表用电量,于2019年3月分立完成,3月份开始水务公司电费原始凭证二张,为供水厂及二次泵房两个电表用电量。 

  (3)存在“应计未计”、“应收未收”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管理。漫江供热公司将2018年至2020年间供暖费全部完成入账。二是强化水费收缴。池泉供水公司已根据2021年11月3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价格收缴相关单位水费,池南区人民医院已完成智能水表安装并按时收缴水费;办公楼近期正在安装智能水表,已经预交水费;消防大队近期研究安装智能水表,待安装完成后按计量收费。计划安排:2022年12月30日完成。 

  (4)未严格履行议事决策制度。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情况:池南区强化预算管理和决策程序。2022年4月20日,池南区财政局将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财政局严格安装预算拨付池泉供水公司运营补助,在拨付运营补助资金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请党委审议后予以拨付。     

  (5)企业对池南区财政补助资金入账不正确。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情况:财政局接到此问题反馈后,立行立改,督导池泉供水公司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要求,于2022年4月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同时,强化对补助资金的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6)池南区有关部门与供热企业来往资金账面不清。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情况:池南区财政局指导漫江供热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将换热站及支线建设挂账资金进行了账面调整订正;于2022年3月31日完成借入记账错误资金的调账冲贷,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暂付款调整贷记;将往来资金差按照《四方协议》规定支付集中供热中弘管线项目资金。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一)切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池南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长白山党工委巡察工作讲话精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整改6个事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将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巩固整改成果。 

  (二)强化问题导向,构建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坚持任务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果,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严格执行制度,强化跟踪督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13843985259        邮编:134512 

  电子邮箱:251508730@qq.com 

                     

  中共池南区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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