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使用用地、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监督和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电 话:0439-5029031
办理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办公大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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