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城乡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负责林业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规划管理、地理信息测绘工作职责到自然资源局
划出防火工作职责到经济发展商务局
(三)对上承接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林业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4个(市政综合科、建工管理科、房产管理科、林业科);编制11个;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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